“组屋”不是拿来“炒”的

早报的这篇:《社论:组屋合理定价须凝聚共识》– 赤裸裸就显示出了在报额灌水的糗事曝露出来之后,政府还是信誓旦旦地说不会取消赞助这份民营企业的决心的主要原因。

安排一家民营媒体成为“非营利组织”然后名正言顺的接受政府的资助 — 这在国际上是否有先例我不清楚。但是,很显然的,这必然就是一个“政治决定”。

原因很简单,就是政府的每一项预算,都是国本 — 也就是民脂民膏。就像政府资助国家的卫生、文化、国防、教育等等等等事业一样,资源就是来自国家的税收 — GST从7%涨到8%,其中的一部分,将来就会成为资助新报业媒体这家非营利组织的部分资金。

这几天网络上沸沸扬扬的,除了“流浪气球”,就是前进党非选区议员梁文辉和潘群勤要求政府“重新设置”房屋政策提出的动议。

大致上,梁文辉和潘群勤的出发点都是出于善意 — 这就让人感觉遗憾 — 那就是工人党在国会“呆”这么久了,不仅没有在这个课题上有什么建树 — 竟然也没有跟进这个议题稍微表达对组屋居民的关心。

其实要讨论这个议题,所有的新加坡人 — 尤其是梁文辉先生和潘群勤女士 — 更应该花几秒钟的时间读完•然后仔细咀嚼总理夫人 何晶女士 在她脸书上面的这段话:

「A $360,000 3-room flat at 60 years lease left is like paying $500 monthly rental over 720 months.

Similarly, a new $356,400 HDB flat with 99 years lease would like paying $300 monthly rental for 99 years in today’s dollars over 1188 months. 」

一般上,随着地球人口密度的增加,地球的面积却永远保持和洪荒时期一样没有改变。因此,反映在现实上,拥有屋子的人的最大好处,就是虽然不免随着屋子的衰败而有损失 — 然而“土地”的价值却能够随着时日愈加珍贵这方面得到弥补 — 可惜的是这个反映在全世界的“通识”却在新加坡翻车 — 在99年居住权的国家政策下,使真正“拥屋”成为墙壁上可望而不可即的画饼。

仔细的咀嚼何晶夫人的那番话,当新加坡人屋子的年龄追随着屋主的年龄成“反比例”时 — 年龄愈高屋龄愈短 — 直到99归0的时候 — 就让“拥屋”成为了不折不扣的“假议题” — “拥屋”不过就是一个虚有的空中楼阁 — 这和全世界一直住在租来的“租屋”的人群有什么区别呢?

理论上当然还是有的,那就是你可以自由的买卖 — 不过,“租屋”好像也一样。有钱的时候就“租”大屋子,少钱的时候就“租”小一点的屋子 — 而没有钱的话 — 嘿嘿,这时候世界是平等的 — 那就是天桥底下、街道的走廊和公园里的长条椅 — 都是无家可归的人很“方便”的归宿。

因此,把组屋当成是“资产”的话题就成为了一个悖论 — 问题就是人不能够没有房子住,卖了就必须再买 — 这里面运气差的,就只好大屋换小屋;而运气好的,当然就是小屋换大屋 — 甚至提升到公寓、洋楼、别墅。

一般上,只有能够提升到拥有私人公寓的人才是真正的“拥屋者” — 每逢看到私人公寓屋主集体出售楼房而让自己的荷包涨得滚滚的时候,我就会很感慨 — 感慨什么呢?

我感慨着“自己的屋子”也跟随着自己的年龄 — 算算时日也已经无多了 — 人生不过百年,组屋也一样 — 当99年的大限来临时,就算是屋子被保护得怎样良好 — 再也不会有余额 — 价值就是一个“0”字  — 你拥有的屋子的价值就此凭空消失。

每个新加坡人都可能关注这个问题 — 但是没有一个新加坡人注意到 — 新加坡虽然很小 — 但是隶属于国家的建屋局,就是全世界最大的“包租公” — 说“建屋局”是“包租公”没有错 — 因为国家和人民才是真正的老板!

这就是何晶夫人那一段话的潜台词!

因此,对于八成一生只能够“租组屋”的新加坡人来说,最应该感触的一个课题 — 也就是作为新加坡人的权益 — 那就是国家应该把人民的利益置于最上 — 把动用国本,凡是H D B兴建的“组屋”当成一个惠民利民的政策 — 就是不能够用来“炒”求暴利以作为国家的核心政策。

而怎样做到屋子不是用来“炒”的,总理夫人就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智慧 —  “a new $356,400 HDB flat with 99 years lease would like paying $300 monthly rental for 99 years in today’s dollars over 1188 months” — 据此类推,一个组屋屋主住了5年之后的组屋价格,就必须扣除了,$300/- 乘上60个月的数额,并且也只能交回给建屋局。然后再由建屋局转卖有需要的人。而他要再购买更大的或更小的屋子,也必须向建屋局预先申请– 而建屋局也会根据屋子的“实际年龄”实价出售。

这一来,不仅新加坡人居者有屋住的局面没有改变 — 最重要的,也断绝了非新加坡公民的“炒作组屋”变成了他们生财的工具 — 要知道,对于所有的非公民来说,拥有的新加坡组屋绝对是他们的第二套第三套房子 — 他们才是真正的“拥屋者” — 离开的日子,他们在新加坡拥有的组屋更就成为他们套利的工具 — 这对于所有的只有拥有一间组屋的居住权的新加坡公民来说是那么的“不公平” — 也就是说必定要他们居住在新加坡的时候,也得像新加坡人一样的“交租”。

写到这里,房产是可以拿来炒的,世上有许多大富豪就是炒房产炒土地腰缠万贯。然而“炒组屋”却不行的原因就已经很明确 — 因此,怎样凝聚新加坡人形成组屋不是用来炒的共识 — 才是摆在新加坡人眼前的最重要任务。

此条目发表在Uncategorized分类目录。将固定链接加入收藏夹。

发表评论

Fill in your details below or click an icon to log in:

WordPress.com 徽标

您正在使用您的 WordPress.com 账号评论。 注销 /  更改 )

Twitter picture

您正在使用您的 Twitter 账号评论。 注销 /  更改 )

Facebook photo

您正在使用您的 Facebook 账号评论。 注销 /  更改 )

Connecting to %s